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,对外挂市市政园林局、市地震局牌子。不再保留市城乡建设局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。不再保留单设的市市政园林局、市地震局。主要职责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、防震减灾、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拟订我区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承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责任。(二)承担规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;负责全区城建重点工程的计划编制、督促实施、综合协调验收工作;参与拟订城市更新改造发展计划;组织开展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。(三)推进全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,负责相关公房管理、城市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等工作;参与区内有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工作。负责住房保障、物业行业管理,承担公房养护、房屋租赁监管、房屋安全监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