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是无锡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,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主要职责(一)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制度。贯彻执行国家、省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,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、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。开展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相关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、流域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。(二)负责组织指导、协调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,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,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评价。(三)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。牵头协调全市范围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,指导协调各市(县)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、预警工作,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,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,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