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:(一)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。(二)负责宏观经济的预测、预警和分析研究,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策略建议。(三)负责拟订全市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。(四)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,组织编制小城镇建设、城市现代化、南京都市圈发展规划。(五)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承担智慧南京工程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。(六)负责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政策、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,负责拟订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、结构和资金来源方案,负责重大项目研究、储备和推进。规划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。(七)负责拟订生产力布局规划,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,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与升级,负责协调三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