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: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。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,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,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。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,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,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,统一部署和协调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南京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厅(研究室)、7个专门委员会。办公厅(研究室)内设:秘书处、理论研究处、宣传处、信息处、人事处、行政处、接待处;老干部处、机关党委。7个专门委员会内设:提案委员会办公室、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、经济科技委员会办公室、人口资源环境(城市建设)委员会办公室、教卫文体(文史)委员会办公室、社会法制(民族宗教)委员会办公室、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