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市人大常委会”)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,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的主任、副主任若干人、秘书长、委员若干人组成。 市人大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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